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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军不过两千余,追杀出来的时候真的心虚,可此刻见到自家军侯这般悍勇,不禁热血奔涌。
“解衣!”
一个都头扯掉甲衣,拍打着肋骨喊道:“万胜!”
无数人解衣拍打着肋骨,呼喊声冲霄而起。
“万胜!”
“宋人脱衣了!”
大食人不理解宋人为何要解衣,开始还有百余人准备来拦截一下,可当宋人再度追杀上来,那悍勇的程度爆表了。
什么拦截,宋人只是一往无前。
自从常建仁蜕变成为猛将兄后,水军上下不少人都琢磨过他的招数,有人还特地去学了一阵子,在和交趾人的厮杀中就使用了一次。
就一次,那人断了一只手臂。
从此大家才知道,原来军侯的招数是学不得的。
唯一能学的就是悍勇。
别怕死,那么你就不会死。
这是常建仁的口头禅。
所以在那等不怕死的砍杀之下,大食人溃败了。
拜占庭很猛,可咱们不怕。
塞尔柱蠢货很凶,可大食也能维持局势。
但当大宋水军冲上来时,什么维持都靠不住。
溃逃不可阻拦的发生了。
“军侯!”
几个将领在后面拼命的追赶着,可常建仁的体力却不是他们所能企及的。
“军侯!”
他们跑得吐舌头,可只能看着常建仁绝尘而去。
常建仁憋的太久了。
从水军出发开始,他一直在等待着厮杀的机会。
可直至在此之前,麾下的将领们都在明着暗着的拦阻他。而理由很简单,此次你是一军之主,不能轻易厮杀。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从第一次斩杀敌军之后,他就渐渐不舍那种感觉。
每当长刀挥出时,对方的兵器也在挥舞过来,谁更快谁活。
那时候的他专注的忘乎所以,当斩杀了对手时,腰部那里就会释放出一种令人愉悦的东西,从脊背直冲大脑。
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让他念念不忘。
他知道自己的未来应当是无尽的征途,而不是在某间值房里空耗一生。
那些棒槌拼命想阻拦自己,不就是怕担责任吗?
今日某就撒个野看看!
他浑身热血沸腾,竟然追上了一个骑马逃窜的将领,伸手一拉,就准备来个活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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