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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很多人都当过共犯,但是只有这一次,这感觉令他兴奋。
现在……她还要继续和他一起当共犯么?
姜明舸的心里的确是这么考虑的,她从一开始就是这么考虑的。
她其实并不觉得人类相较于其他的东西有多么的高贵、多么的不可亵渎。这和外婆的教育有关,外婆当年带着她去做事的时候,她们也曾见死不救过。
那次是一个身家丰厚的企业家,姓赵,家里是开酒厂的,在本地的商人圈子里有名有姓。这位赵总才刚五十,就把家里的生意放权给他儿子小赵总了。
这是很不正常的事情,对于这种富一代来说,正值壮年,失去决策的权力,那简直比死了还让他们难受呢。
赵总当然不是清流,他是因为生病。
他身上长了个疮。
人面疮。
大的像成年人的拳头一样,就长在赵总的胸口上,平时看着像个肉瘤,但会突然睁开眼睛和嘴巴,还需要吃饭,如果不给它喂饭的话,它就会开始吃赵总的血肉,疼到让他想死。
但是,喂它吃饭也很可怕,据赵总自己讲,人面疮最开始只有一元硬币大小,就是因为喂饭,所以才会长这么大。
——他不知道继续喂下去会出什么事。
他曾经去过很多好医院,去做外科手术,去除这个大疮。
但是,疮会自己回到他身上,像附骨之疽。
赵总辗转了很多人,找上了外婆。
外婆看到了人面疮之后,抬头就问赵总:“你有没有做过亏心事?”
赵总打哈哈:“商场如战场,这个……成年人的事情,讲什么亏心不亏心?”
外婆一点也不客气,直截了当:“你有没有害死过人?”
赵总当然还是不肯说,外婆带着姜明舸抬脚就走,没有办法,赵总还是说了。
很符合糜烂富豪生活的故事,就是他喝醉了,和一个公司里新入职的小男生“你情我愿”的成了……过了一段时间,对方自杀了。
这赵总居然喜欢对男人下手……好吧,这也没什么稀奇的。
总之,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件事,即便是从加害者口中说出来的,避重就轻的文法用的非常好,但是实际上发生了什么,明眼人一眼就能明白。
人面疮本来就是来索债的鬼怪所化的东西。
所以外婆没告诉他,只要一直喂人面疮吃贝母,就可以令它成痂脱落。不管赵总怎么声泪俱下的恳求,外婆都没松口,就说自己没本事、治不了。
没过两年,那个赵总就死了,据说死前形销骨立、瘦得不成人形。
报应不爽,姜明舸认为他活该。
现在也是一样的,姜明舸经常和奇奇怪怪的事物打交道,这种做了亏心事的人见的也不少,很可惜的是,想要让他们每个人都蹲大牢,那还真是不能够。
既然如此,那就随便找几个去吃两口咯……就当无偿献血,每个人都贡献个200cc,够雪祁吃好久了吧?
姜明舸这么盘算着,刚好这天又看了蝙蝠侠……她觉得这个当城市义警的计划真是完美,摩拳擦掌,准备找个倒霉蛋先来试试怎么开刀!
不过,雪祁虽然有可以避开监控电子眼的能力,她却没有,而且他的行动更快。
但是这种事,她是一定要深度参与的。
那似乎就只能……让雪祁背着她走……?
对他来说应该也不难吧,他看起来力气很足的样子……而且,这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的大事,他必不可能在意!
姜明舸伸出手,揉了揉自己的脸,严肃且没有任何杂念的这样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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