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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先的约定,杨若晴和红袖在眠牛山里的某个破庙门口汇合。
红袖匆忙赶到的时候,杨若晴已经在了。
今日的她打扮有点不一样,秀发在头顶堆成了高髻,余下的像瀑布般披到了腰间。
高挑的身形隐在一件黑色的大氅里,领口是非常蓬松的黑色狐狸毛,仅仅是看一眼,你就想象到手摸上去的时候触感绝对柔软,温暖。
这样的高领蓬松毛的大氅也只有像她这样的身材,拥有白天鹅般美丽脖颈的人才能驾驭。
换做身材矮胖,或是脖子稍微粗短一点的女人,都没法驾驭。
这种款式的大氅就是如此的善待好身材的人,让你锦上添花,如虎添翼,将身材的优势进一步发挥出来,气质更上一层楼!
红袖眯了眯眼,心中掠过一丝惊羡。
人都说气质是后天养成了,跟你的出生家境,成长环境脱不开关系。
所以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们自小就要学习各种规矩,让自己举手投足变得高雅。
然而,接触到杨若晴,红袖才发现之前那些理论并不是全对。
人的气质,有时候也是天生的。
从山村里走出来的杨若晴,她身上就有一种独特的气质,那些所谓的豪门贵女的优雅在她的面前,显得非常的普通。
所以,气质天成。
“姐,路上有点事儿耽误了,让你久等了。”
红袖小跑着来到杨若晴身旁,有点歉意的说。
路上遇到了一只出来掠食的花豹子,想必是为了冬眠前做最后的储粮,所以格外的凶残。
红袖跟它缠斗了一阵,将对方斩杀于刀下。
杨若晴看了眼红袖脚上沾着的血,挑了挑眉:“你自己没受伤吧?”
红袖忙地摇头,“没有,姐你到了多久了?”
杨若晴说:“小半个时辰而已。”
那么早?红袖略有惊讶。
看来是天没亮就动身了,是不想惊动家里人,所以偷偷的出来。这是一场来不及告别的离开,或许全身而退,或许有去无回。
而家里人,估计都还以为她只是一场普通的出行,就像之前那些年里很多回很多回离开村子那样……
山风吹来,像冰刀子似的割得脸颊涩痛,眼中有水汽在酝酿。
红袖努力仰起头,对杨若晴露出乐观且轻松的笑容:“这两天我跟玉儿联系上了,她得知姐要过去,已经做好了准备,姐,你别紧张,肯定会顺利散药的。”
杨若晴对红袖笑了笑,紧张的,是这丫头才对吧?
“尽人事,听天命,该死活不了,该活也死不掉,不怕。”杨若晴说。
红袖满头黑线,死啊活的,真是一点儿都不忌讳啊!
“姐,这里风大,你怎不进破庙去躲一躲?”红袖又问。
杨若晴摇头,环顾四下,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红袖说:“很多年前,那时候我跟骆宝宝差不多年纪,那天下着雪,我和你姐夫就在这个破庙前,联手宰杀了一头凶猛的白老虎!”
红袖惊愕的睁大眼,环顾四下,“真的好厉害,白老虎可是很凶很凶的,且力大无穷。”
杨若晴嗯了声,接着又转过身去打量破庙,“这破庙,十几年前就是这副光景了,这些年甭管是大雪还是大雨,竟然也都没有坍塌。”
“我在想啊,或许真的是有神灵在庇佑。”
“红袖,你答应我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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