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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乡里一名掌事的声音含笑而来:
“彩蝶姑娘,年十五,善琴棋书画,尤善歌舞,闺秀出身,今日乃是彩蝶姑娘梳弄之日,按咱们温柔乡的老规矩,出价最高者,可得彩蝶姑娘的元红。”
沈若兰嘴角一抽,这是要拍卖台上少女的第一次啊!
看看那位叫彩蝶的女子,水媚清艳,娇软绝俗,眼波一漾,荡人心魂,此等尤物,怕是一百两也不止。
正寻思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已经喊价:“二百两!”
一起价就是二百两,看来这个大肚子很相中彩蝶姑娘,沈若兰咂咂舌,死猪头,真败家。
“我出三百两!”有人撬行,更败家。
接着:
“老子出五百两,今儿无论如何,老子必取了彩蝶的元红……”
“哼,美的你,区区五百两银子也敢卖弄,爷出八百两……”
吵吵嚷嚷的,价格越抬越高,不大会儿竟抬到了一千两,把沈若兰听得直咋舌。
“三千两!”
二楼的天字号雅间,雕花窗半敞着,一道慵懒随意的声音悠悠传来。
那声音磁性而悠远,又带着无形的凉薄与清幽,在大厅的梁柱间绕了一圈儿,最后停定。
掌事的先是一怔,随即大喜过旺,高声道:“多谢这位爷捧场,诸位,有没有多过三千的了?”
众人面面相觑。
三千两,能买下数百亩良田,上千头牲口,修一座大宅,置一座商铺。
三千两都够买下她了,就睡一宿,不划算啊!
再没人应,刚才叫嚣的男人们都闭了嘴,默默的看着二楼的朱窗,眼中隐隐透出了嫉恨。
掌事的又道:“诸位爷既然不在加价,今晚彩蝶姑娘就是楼上那位爷的了!”
彩蝶看了一眼二楼的雅间,刚刚还有些紧张的粉面刷的羞红了大半。
她到底是个未经人事的少女,虽说坠入这暗门子中,被迫承受颠簸的命运,却也不愿意将自己交到那些庸俗的凡夫俗子手中。
温柔乡最昂贵的天字号雅间,专门针对权贵,光有钱也进不去的。
进得去那里享乐的人,非富即贵,绝对不会是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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