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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殷都也小国寡民,那已经是他们能拿出的最好最多的礼物。
杜宇欣然接受,感激万分。
他打算尽快组织人手把这些珍贵的东西送回去,如果不耽误,完全赶得上解决族人明年面临的春荒和饥寒。只要这个最可怕的季节熬过去了,然后,勤劳的双手,家园,食物,未来……这些,统统都会再现。
那天晚上,子昭设宴摘星楼。
自从大灾之后,全民简朴,他自己的餐桌上也往往只有两三个菜肴。但是,今晚,破天荒地摆了满满一桌子。
麋鹿干肉、切片牛肉、樟子肉以及炖得烂熟的肥美羊肉,还有三五个小菜以及满满的一小罐美酒。
锦葵看到这么大一桌子美味,好生意外。
因为她已经习惯了摘星楼的简朴生活,可忽然如此奢华,不免严重不习惯。
坐在对面的子昭抱着那一小罐酒,拿出两只象牙杯,笑嘻嘻的,神神秘秘:“我已经下令殷都十年之内不许酿酒,所以,喝酒在大商已经成了一种传说。嘿,锦葵,你知道吗?这已经是我在酒窖里找到的最后一罐酒,今晚,我们偷偷将它喝光……”
锦葵哑然失笑。
她早就知道,藏酒在殷都三百年大庆时就用光了,新酒还来不及酝酿就地震了。
这时候,她才注意到,子昭穿了一件崭新的衣服:大红蜀锦,精工刺绣,上面用纯金丝线描了一只飞翔的凤鸟。
她忽然觉得这衣服好生熟悉,可是,一时却想不起来。
子昭顺着她的目光,看着身上那种刺绣绝妙的凤鸟,真是栩栩如生,惟妙惟肖,仿佛随时要展翅高飞似的。
那是大商的王服,国王图腾凤鸟,玄王图腾玄鸟。
锦葵忽然想起来,这是自己当年亲自监督,亲自赶制,送给子昭的新婚礼服。
呵呵,新婚。
彼时,他第一次初婚,娶果妨为第一夫人。
只是,她一直没有见到他穿这衣服——娶果妨,娶魅儿,娶任何女人……他从来也没有穿过这衣服。
呼呼之间,竟然好几年过去了。
而这礼服,他居然是第一次翻出来。
他笑嘻嘻的,有点脸红:“锦葵,我本以为这一辈子都没有机会穿这件衣服了。昨天忽然想起来,再不穿就没机会了。所以,今晚随便穿一穿。你看看,好看吗???”
她不知怎么接话,也无法接话。
这衣服,令他整个人显得特别特别的阳光灿烂。
可是,他没事人一般递给她象牙杯,若无其事岔开话题:“杜宇说,你们打算几天后就要启程了,锦葵,你的身体吃得消吗?”
她抬手,微微运气,很肯定的点头:“我已痊愈。”
“长途跋涉最是辛苦,何况天寒地冻……”
他十分关切:“要不,还是等彻底痊愈再走吧?”
“我已无碍。”
事实上,她已经心急如焚,恨不得插翅飞走。
作为第508位蜀国人,她已经没有任何资格恋战殷都繁华,因为,还有507个人等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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