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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武,威武!”
黑夜中,满天满地都是骑兵军士兵的呐喊声。
刘超贼军和宁乡军装备上的巨大差距尽显无疑。一群没有经受过任何军事训练的手中只提着一把锄头和木棍农民,如何是已经职业化六年,经历过无数血战的武装到牙齿的宁乡骑兵军的对手。
通常是,贼军手中木棍刚敲到宁乡军士兵的铠甲上,就愕然发现自己已经被敌人用雪亮的刀子破开了身子。
用烧红的铁签****牛油来形容宁乡军进攻的猛烈程度也不为过,转眼,孙元发现自己已经被护卫们簇拥出深入敌人的人海中三百余步,就像是穿透稀薄的空气,没有感受到丝毫的压力。
刘超军牛角号的声音越发地凄厉,随着两千宁乡骑兵都将马速放到最大,敌人的阵势彻底地乱了。烟尘更大,一团接一团膨胀开了,在火把的照耀下反射片片黄光。现在,眼前什么也看不见了,贼军已经彻底失去了指挥……不对,宁乡军身上的铠甲和马刀依旧如此耀眼。
可笑贼军想用这场大风卷起的沙尘瞒过斥候,偷袭宁乡军的老营,可结果战斗一打响,他们自己还被这如同滚滚大雾一般的黄土弄得一片混乱。
倒是宁乡军的仗打得简单,在这一片混乱之中,他们也不用去分辨对面是友是敌,反正只要是在地下腿儿着的,直接一刀过去,绝对不会杀错人。而且,骑兵身上的铠甲是如此的醒目。
很快,敌人都同时发出绝望的呐喊,丢掉手中的武器调头朝来时路奔逃。
可惜,眼前除了灰尘还是灰尘,什么也看不清楚。不过他们也不用担心,因为身后那些从扬州来的杀神在后面不断地将他们朝一个固定的方向驱赶。
孙元也不知道部队究竟战了多久,估摸着最少也有一个时辰,风开始小起来,可灰尘因为千万双人脚马蹄的践踏,一直高高飞腾。
透过面具的缝隙看出去,地上全是横七竖八的尸体和兵器、铠甲的反光。贼军在逃命的时候为了减轻分量,丢掉了身上能够丢掉的一切。
孙元已经换了一次马,身上的灰尘积了薄薄的一层,不断有令人窒息的灰尘从面具外面渗进鼻孔,吸进肺中,火辣辣地如同快要燃烧。
实在是太热了,口中的唾沫早已经干涸,舌头像是放进沙子里,麻木得没有任何知觉。
但汗水还是在不住地流着,铠甲里面,热气蒸腾,如同桑拿。
这仗打到现在已是毫无悬念可言,也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反正只要带着骑兵一冲,贼军就垮了,根本就没有象样的抵抗。
激荡的内心已经平服,肾上腺激素也不在分泌,孙元突然觉得这仗很没意思。
真是一场无趣的战斗啊!
明朝末年的部队一支比一支烂,也就建奴还算看得过眼。
战马的速度慢了下来,孙元掀开面具,吸着热辣辣的满是灰尘的空气,下令:“向前,向前,一刻也不要停,直接拿下刘超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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