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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我力量对比是如此悬殊,这一场绵延几十年的战争终于结束了。
不,还没有结束,不是还有我豪格吗?
我建州就算是只剩一个人,依然要战斗在最后。
我豪格是建州之魂,骄傲的海冬青一辈子只能飞翔在天空,除了死亡。骄傲的猛禽不能匍匐在敌人脚下哀号求饶,不能被人圈养在囚笼里成为别人的宠物。
我要战斗,我不能让敌人看不起。
……
豪格猛地跳起来,奔回屋中,穿上铠甲,挂上腰刀,提着虎枪,大步朝村外走去。
敌人还远,铠甲沉重,再加上头晕得厉害,走了二里地,豪格已经累得快要迈不动脚步了,背心全是淋漓的热汗。
可他还在坚持。
近了,近了。
前方出现黑压压的人潮,就如同奔涌而来的海水,无边无际,一眼也看不到头。
无数的黑色大旗在风雪中猎猎飞舞,发出裂帛脆响。
至少有三万敌人,可没有一个人说话。满耳除了人马的脚步声、铠甲的铿锵声,再听不到其他声响。
“好强大的军队啊,能够和这样的部队作战,乃是一个武人的荣幸。以往的豪格实在是太懦弱了,如今,我终于成为一个合格的建州人。老汗王,皇阿玛,豪格没有给你们丢脸,豪格来找你们了!”
豪格一咬牙,大吼一声:“孙太初,拿命来!”提起虎枪,鼓起最后一丝力气,朝着如同山岳一般移来的宁乡军——冲锋!
……
中军大旗下,孙元虚起了眼睛,禁不住赞了一声:“豪格是条汉子,当得起某的尊敬。他就是天空上骄傲的雄鹰啊!传我命令,让周仲英的火枪队出动,不要俘虏,俘虏是对他,对武魂的侮辱。”
……
小鼓响了起来,两百米尼枪手整齐地向前走去。
两里地,一里地,五百步,三百步,两百步,一百步……
周仲夏英手中大旗朝低上一杵:“瞄准——”
……
看着前面黑洞洞的枪口,一刹间,往事如同走马灯似地在脑海中闪现。
落雪的辽东、精美的宫殿、氤氲升起的沉香、散发着墨汁味道的书籍、美丽的女人、金戈铁马的沙场……那些痛苦和甜蜜的往事……
都过去了。
……
周仲英:“放!”
两百把火枪同时将火光从枪口中喷吐而出。
……
孙元摇了摇头:“豪格倒是建奴那边少见的人才,可惜了。收殓他的尸体,以帝王之礼葬于昌平。”
……
既然已经阵斩豪格,这一场历时小半年的北伐之战算是彻底地结束了。进驻村庄之后,部队也不用再赶路了,大军开始扎营。
到了晚间,冷英那边以快马将图鲁什的头颅送了过来,说他已经全歼图鲁什所部二百余骑建奴。同时,金雕军已进驻蓟县。
蓟镇那边已经收拾停当,请君侯将行辕移过去。
孙元大喜,哈哈笑道:“也好,明日一早咱们就去蓟镇。这几日,部队都已疲乏。到了蓟县,部队休整五日,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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