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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中二武圣义气兄弟(第2页)

如果说,2003年,马刺队的那枚总冠军戒指,是史蒂芬杰克逊职业生涯崛起的开始。

那么,2007年的黑八奇迹,应该是史蒂芬杰克逊职业生涯的巅峰!

随着今年夏天,“大胡子”拜伦戴维斯离开勇士,前往快船队。

史蒂芬杰克逊理所当然认为,现在的这支勇士队归他了……

史蒂芬杰克逊却坚定地认为,管理层送走拜伦戴维斯,是在给自己成为勇士老大创造机会!

尤其是在艾尔哈灵顿也被送走之后,史蒂芬杰克逊成为那支“黑八勇士”队中资历最老,场均得分最高的球员!

但事实上,勇士管理层只是想要开始摆烂。

他们清理走了拜伦戴维斯,只是想要给性价比更高的蒙塔埃利斯腾位置……

但史蒂芬杰克逊就是这样,他的性格天生有缺陷:有些桀骜,有些自大,甚至还有些中二!

在联盟之中,史蒂芬杰克逊终其职业生涯,都算不上球星。

充其量,只能算是比较着名的优秀球员。

但是,对于他认可的人和球队,他始终保持着自己该有的敬意。比如波波维奇和马刺队。

这一场比赛之前,他对于罗斯这样的天赋新星充满了敌意,因为他认为,这样的年轻人就是来抢他的饭碗的。

尽管,罗斯并不是勇士队的。

但是,谁知道下一个赛季,罗斯会不会转会到勇士队呢?

武圣的脑回路就是如此清奇。

但是,打完这一场比赛之后,史蒂芬杰克逊一方面被罗斯的实力折服,他意识到,这个新秀,他还真心压不住。既然压不住,最好的办法就是与之“化敌为友”,至少也得是“井水不犯河水”。

结果聊了几句之后,发现罗斯说话还挺有趣,很配他的胃口,便忍不住想要收罗斯为自己的小弟……

当然,对于罗斯,或者说是现在的何西蒙而言,成为小弟,那是永远不可能。

不过,交给朋友倒是没有什么问题。

像史蒂芬杰克逊这样的“坏小子”,“屠狗辈”,最大的优点就是讲义气。

当大哥不行,容易将小弟带到沟里去。

但是当小弟可以,指哪打哪,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于是,在史蒂芬杰克逊思考着,或许有那么一天,可以将罗斯收为自己的小弟,并肩战斗的时候,何西蒙也是同样的想法。

让罗斯跳槽去勇士队当大哥的可能性不大,但是让史蒂芬杰克逊跳槽到公牛队来当小弟的可能性嘛,貌似不小。

只要何西蒙想,操作操作,还是有空间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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