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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他都闲到练毛笔字来打发时间了,不过,这个倒是可以有,一手好字还是倍有面子的事情。而且能平心静气,陶冶情操。”
兴之所至,方圆走到书桌前。上面已经摊着一张洁白的宣纸,砚台上墨水已干。
方圆微笑着伸手,一边画圈磨墨,一边沉下心神,劲量让自己古井无波。
没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啊。
所谓艺术,大都数是需要灵感,但平时没有灵感之时,就要静下心来,为灵感来临时,能顺畅的创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是常识,方圆自然懂得。
口念静心的咒语法决,方圆已经沉寂下来,心如止水。
墨已磨好,方圆提起毛笔,沾染上笔尖的墨水。
驻足良久。
良久。
当施静月轻声走入书房那一刻。
方圆兀然睁开眼,右手稳健而又飘逸。
即便没有写过术书法,他也感觉到这一刻的顺畅,笔走龙蛇,飘渺成舞,让张开红唇的施静月,又静静的闭上。
收笔,呼气,气势回落平淡。
施静月才莲步上前,来到书桌边。
洁白光滑的宣纸上,只有一个字。
仙
一个大大的仙。
飘然欲飞的仙。
先仙剑中,在那次昆仑山嬉戏布道感悟后,他总有一种变化的感觉。
虽然时隔了几日,借此书法静心,他稍稍将那场机缘融汇,也借此才顺畅的写下了这一飘渺欲飞的‘仙’。
施静月欣赏片刻,轻笑赞扬道。“方郎这一字‘仙’,可谓进步神速啊,妾身恐怕比之不上了。”
方圆摇摇头。“忽有感悟,也就这一‘仙’字能有此神韵,其他依然如鬼画符吧!”
听闻此言,施静月忽然有些黯然神伤。
“唉!我早已知方郎非寻常人,即便是仙人转世,也并无不可。只恐十年回首,妾身已朝夕年华,不复此刻面貌了。”
方圆拍拍她的螓首。“傻丫头,我给你讲讲我前段时间遇到的事。”
“嗯,方郎说的,妾身都听着。”
“我遇到一个书生他姓夏,他收养了一个痴呆的小女孩叫莲宝,我遇到他的时候,他的女儿被一只喜欢捉弄人的狐仙抓走了。
当我们前去救他女儿的时候,才得知那个书生,是个山神,他是十世善人被封地仙山神,法力地低微,不是那狐仙的对手。
等我们合力打跑狐仙后,夏书生便带着他女儿游历四海去了。
后来,我遇到一个鬼差,遇到点麻烦后,它帮了我一把,我询问他为何帮我。
却是因为我当时救下那叫莲宝的女孩,他才顺手帮我。
从他口中得知,那个叫莲宝的女孩,和他有六世的缘分,因为六世都是他去勾走她的魂魄的。
第一世的时候,她名叫静兰,是那个夏书生山神的爱人。人与仙相爱,夏书生陪着静兰过了百年,亲手将她埋葬。
第二世,静兰投胎成为一颗树,天天看着夏书生,陪在他身边。只是夏书生并不知道。
第三世,第四世,第五世她或投胎做鸟,或投胎做兽,都时时刻刻陪在夏书生的身边。
第六世终于做人了,虽然是个痴儿,但依然陪伴在夏书生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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