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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锦看着那金黄油腻的煎蛋忍不住蹙眉,又听洛秀说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那语气仿佛她还是个孩子,笑了笑,洛秀看到她那抹如百合般清新舒缓的笑容勾唇问道:“你笑什么?”
宋锦笑容滞了滞,道了声“没什么,”便伸筷子将煎蛋夹到面前的餐盘里,垂着脑袋默默咬了一口。
洛秀看着宋锦乌黑的发顶嘴角的弧度越扯越大,她能改变心意便是好的开始。
今日的天气就像娃娃的脸说变就变,一会儿前还是乌云罩顶,这会儿就有一线日光穿透乌云给暗沉的大地投注来一抹光亮,宋锦站在窗前,看着那天地间唯一一抹亮光怔怔出神。
今日是她和齐歌结婚的日子,虽然新郎已经不在,但这一天对她来说依旧是独特的,醒来时看到暗沉的天色她的心情就不怎么好,这会儿出了太阳心情也并未因此好转。
齐歌早就将请柬发了出去,那么今日那些应邀前来的客人也只能扫兴而归,甚至会受到很多人猜疑,以为两人的感情出了什么意外,有的是幸灾乐祸的人,以及齐歌的失踪而带来的后续效应,比如孟家……
那一线日光逐渐被涌动的乌云遮盖,天地间又恢复了一片昏暗,风突然大了,吹的树枝摇摇晃晃,半空中刮着很多不知名的东西,盘旋着飞向更远。
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没一会儿就转换为狂风暴雨,天幕暗沉如一口倒扣的大锅,疾风呼啸,暴雨倾盆,忽然一道闪电穿透云层照的天地有一刹那的明亮,继而一道轰隆隆的雷鸣如巨龙的咆哮在天际乍响,震的耳朵有一瞬间的失声。
硕大的雨珠砸在玻璃上,淅沥沥滚落,玻璃窗逐渐被雨珠模糊,除了骤明的闪电和耳际轰隆的雷鸣,她再也看不见东西。
宋锦勾唇轻笑,笑意未达眼底,讽刺而薄凉。
真是个好天气……
将婚礼定在今日,是策划婚礼的人早就算过日子,今日乃黄道吉日易嫁娶,虽说现在人不怎么迷信,但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还是有几分价值的,也早看过天气预报,是个大晴天。
这是老天都不让她结婚啊!
今日除了是她原定结婚的日子,更是她的生日,和原主生日同一天,但生日对宋锦来说只是个代号,不管前世还是今生,她从未过过一天生日,在原主贫瘠的记忆里,每到生日这一天,便会格外消沉,说不出的原因,潜意识的,生日这一天在她记忆中是个充满悲伤的日子。
“小锦?”洛秀的问声在门口响起。
“进来。”
洛秀推门进来时便看到站在窗前满身寥落的瘦削身影,他的心一瞬间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尖细的疼痛弥漫而来。
洛秀走过去站在她身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凉的冰人,宋锦并未缩回手,这给了洛秀勇气,搓着她的手把温暖传到她的手上。
宋锦扭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我想离开这里。”
洛秀心脏“咯噔”一跳,抓着宋锦的手忽然用力,疼的宋锦蹙眉,洛秀赶忙松手,无措的看着宋锦:“你……你要去哪儿?”
宋锦知道他是误解了自己的意思,看着他像个孩子似的无措可怜的模样忍不住勾唇轻笑:“这里到处都是我和齐歌的回忆,所以,我不想再住这里了。”
洛秀好半晌才消化宋锦的意思,咧嘴傻傻的笑了,点头如捣蒜:“好我们不住这里了,去我那里住好不好?如果你不习惯的话我再另外给你买套房子。”他一直都在琢磨着怎样才能让宋锦从这里离开,没想到宋锦竟然主动提了出来,惊喜来的太快。
宋锦虽然不想接受洛秀的任何东西,但她更不想动齐歌留下的钱,她一个孕妇事业也未起步,哪里来的钱住好房子,这似乎是唯一的选择,而宋锦更想离开这里并不像她刚才说的那样,她其实并不想离开这个拥有许多温暖回忆的地方,但知道的人太多了,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齐歌的失踪,一个个找上门来令她不胜其扰,尤其是孟家老爷子,是她现在最不想面对的,所以当务之急就是离开这里。
现在就住到洛秀家里她还没那么厚脸皮,让洛秀给她买套房子感觉怎么那么奇怪,有种被包养的感觉。
宋锦摇头,将一个鼓鼓的信封递给他:“让你的人帮我租套房子,干净环境好就行。”
洛秀看了眼信封并未伸手去接,蹙眉看着宋锦道:“你什么意思?”
宋锦想她的行为大概刺激到了对方骄傲的自尊,把信封塞他手里,道:“我现在没钱只能住租房,里边是两万块钱,大概能在京都租两个月还不错的房子吧,熬过这两个月就好。”齐歌的钱她一分没动,这两万块钱还是她当初从古宅带出来的积蓄,除此之外她身上只有上次拍戏时的几千块钱片酬,应付平时的花销应该够了。
一朝回到解放前,宋锦瞬间感到任重而道远,还要养两个孩子,从现在开始她要努力挣钱了,为了两个孩子的奶粉钱,为了美好的生活,她都要开始努力了。
洛秀只觉得手里的信封沉甸甸的烫手,忍着扔出去的冲动蹙眉道:“你不用这么辛苦,我完全可以给你提供更好的生活,不要那么辛苦好不好,就当是为了孩子……。”
宋锦挥手打断他的话,目光清亮的望着他的眼睛,坚定而柔声道:“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却不会停止追求事业的脚步,即使有男人的宠爱呵护也应自强自立,没有结婚前,什么甜言蜜语都是泡沫,只有握在手里的钱才是最实在的。”
洛秀深叹了口气,他喜欢的女人这么有想法也不知是忧是喜,心底也更坚定了结婚的信念,但现在提出来就是刺激宋锦。
“你才十六岁,正是上学的年纪,要不要我帮你安排一个学校?”洛秀没忽略宋锦的年龄,十六岁,还真是上高中的年纪,他对宋锦的出处比齐歌更清楚,十二岁被卖到古宅当丫鬟,给口饭吃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让她念书,至于宋锦的身世,由于和宋锦有些渊源的人都在那场大火里丧生,根本查不到关于她的任何信息。
对此洛秀无奈又怜惜,一个十六岁未婚先孕的女孩,没念过书,长的又过分漂亮,如果没有他和齐歌,得多艰难才能在这个世道生存下去,他完全忽略了宋锦那神秘诡异的身手以及冷静成熟的心智。
听到洛秀的话宋锦愣了愣,念书?
在古代十六岁嫁人生子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更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警世名言,闺阁千金略通琴棋书画已能被冠上才女称号,嫁到婆家琴棋书画又不能当饭吃,顶多是名声好听点罢了,女人在古代最大的作用就是传宗接代,而作为一个不能生育的古代女人,宋锦内心的煎熬无人能知,因此在她得知这具新身体里竟然孕育着生命时,内心的激动无以言表。
而在这个新世界,十六岁还未成年,受到法律保护,正是背着书包上学的年纪,三十岁还单身的女人一抓一大把,像她这个年纪不上学生孩子的还真是个异类,要是别人知道她的情况鄙夷的眼神少不了,流言蜚语更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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