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位灵王轻轻“噢”了一声,捏着面具下沿朝上掀开了一点,露出了白皙的下巴和一截挺直鼻梁。
他笑了一下,而后松了手指,面具又覆回脸上。
他用剑柄拨了一下自家仙童,拎着剑朝另一个方向走了。
***
或许是因为上仙都的头一天,云骇就已经碰到了那两位。早早在结识众仙之前就已经有了印象,没有受那些稀奇古怪的传闻影响太深。
于是在后来近百年的时间里,他成了仙都少有的,跟那两位都有交情的人。
天宿上仙交情浅淡一些。毕竟对方脾性在那里,又是掌刑赦的,身上几乎不带半点私情。
灵王则要深一些,同样是脾性在那里。
尽管都有交情,但云骇一度很好奇——明明那位灵王并不是孤冷生僻的性子,甚至全然相反,也乐得热闹。但他却住得很偏。
偌大的仙都,瑶宫万座,他偏偏住在离众仙最远的一端,四周空寂无人不说,旁边还紧挨着人人避讳的废仙台。
他问过灵王:“你居然喜欢这种地方?”
对方答说:“合适。”
他也跟花信提过一回,花信答说:“不知,他自有他的想法。”
灵台和那两位互不相干,花信又是那种对别人全无好奇的性子,他们在一块儿时很少聊这些。
云骇更多时候,是在努力逗师父高兴。
……或者不高兴也行。
或许是当初花信去接他时,那副无悲无喜的模样长久地烙在他心里,以至于他后来一度生出一种执念来。
他想让那张脸上显露出情绪,并非神像、画像上的那种温和笑意,而是真的高兴,或是真的生气……
什么都好。
有时候,他一边因为逗笑师父而欢欣,一边在心里唾弃自己——
他觉得自己实在奇怪。
在人间时他拼命苦修,就为了有朝一日进到仙都。可真到了仙都,他又使劲浑身解数,只为了让那个最有仙样的仙首沾点人气。
他失败的次数很多,成功却也不少。
就连那几位灵台仙使都说,仙首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有一回,他看着花信笑起来的模样心想,就这样过他个几百几千年也不错,曾经那个断了腿瞎了眼的遗孤,就让他死在那座荒山里吧。
但后来,他发现还是不行。
他执掌人间丧喜,是众仙之中跟凡人打交道最多的一位,所以他绕不开,他终有一天会避无可避地见到那些他曾经发誓要杀了的人。
他避了三次,没能避开第四次。
那些人原本居然真的能长命百岁,这是他最不能理解的事。所以他杀光了他们。
一共三十一人,比起当年他家死的,还是少了。
杀完之后,他领了诏,去灵台跪受天罚。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花信那样生气。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诸天之上第一仙。...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