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弗拉德·三世所说,无奈的不止齐格飞,也不止拿齐格飞没有办法的红之archer,还有黑之archer,大贤者喀戎。
正确的说,他才是所有人当中最无奈的一个,以至于连他的御主,和他一起在城墙上俯瞰战场的考列斯都有明显的感觉。
“Archer,你怎么了吗?战况不太顺利?”
“不,战况总体上对我方有利。”
通过身为弓兵锻炼出的B+等级的千里眼,喀戎可以清晰地看见阿维斯布隆的魔像将红之berserker牢牢封锁。而另一边,assassin虽然落在下风,也没有呈现败像。他唯一做的,就是利用类似心灵感应的技能告知齐格飞红之archer的位置。
“那你为什么?”
“因为红之rider,我认识他。”
听到喀戎的话,考列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那个红之rider不是第一次出现吗?你怎么会——?”
“无论怎么努力隐藏真名,这世上还是存在如何挣扎都无法颠覆的常识。没错,若生前便已熟识深交,会知道对方的真名也是理所当然的。”
考列斯问道:“他是?”
“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那个特洛伊战争的阿喀琉斯!”
喀戎点头。
“我记得他是你的——”
“啊,是啊,他是我的弟子。”喀戎说着发出一声叹息,“就算不是正规的形式,只要是圣杯战争,也不是不可能发生这样的状况……这所谓的命运,有时候连已逝之身的我等也不愿放过,真是讽刺。”
在阿喀琉斯年幼的时候,母亲忒提斯由于跟父亲佩琉斯不和而回到了海底的故乡。于是佩琉斯便拜托他的老朋友,培养过众多英雄的喀戎来担当阿喀琉斯的教育员。
从那以后,阿喀琉斯就跟着喀戎生活学艺,一起度过了整整九年的时光。毫不夸张的说,阿喀琉斯和父母生活的时间都没有和喀戎一起度过的时间长,更不要说这还是人类一生中最多愁善感的少年时光。
两人之间的感情,早已超脱了师徒之情。对于拥有着漫长生命的喀戎来说,阿喀琉斯既是他的弟子,也像是他的儿子,有时候还像是一个淘气的弟弟。
即使是在阿喀琉斯出师后,喀戎依旧在默默关注着他。
知晓他过去立下的无数与顶尖英雄这个赞美词相应的战功传说。
也知道他很有可能会是本回圣杯战争中最顶尖的杰出从者。
他受到了奥林匹斯众神的诚挚祝福,拥有能将一切攻击无效化的无敌之躯。
唯有与他有着共同出身的神明之子、持有神性技能之人,或是灌注了神明力量的神造宝具才能够对他造成伤害。
黑方的七名从者,有神性的唯有喀戎一人。
在接到戈尔德的掠阵请求,认出阿喀琉斯的时候,他真的很担心战场上的assassin。如果不是assassin拥有神造宝具,并且击伤了阿喀琉斯,他已经出手解围。
从那开始,他几次开弓,又几次放下,一直到最后,阿喀琉斯驱车离去,都没有射出一箭。
是因为没有机会吗?
不,不是的。以他对阿喀琉斯的了解,在后者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想要射中他不难。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