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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丝的思维自然更加舍不得。
宁愿费大劲弄回去也不愿随意处理了。
舍弃,在什么时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对拥有无多的人来说。
当年第一次回老家就是这么干的。
那是奥运年,当时月薪一千六左右,为了寄那些书花了两千多小三千块钱。
所以对于哥哥放着家里两层楼,把勺花了大劲弄回去的书跟垃圾似的堆放在楼顶阁楼里,曾经很有些不开心。
至于有没有丢弃,勺也说不上来。
毕竟这么多年了,两个侄女也不是没有朋友。
那些书就那么堆弃在那儿,阁楼无门无窗的,人家随手拿一本去看,看完扔哪里谁知道。
至少以勺知道的,在家里好几个地方看见勺的书就那么随意扔着。
至于被拿走、借了不还的,勺也不知道。
这对爱书的勺来说也是很无可奈何了。
只是自己没有个窝,说什么都没用。
只好闭眼不看假装这些书搬家途中搞不见了。
每当这种时候,勺就有点淡淡悔恨,悔恨当年为什么没有坚持己见咬牙哪怕是借钱买房。
那时候房子是真便宜啊!
和现在比起来真就白菜价。
而且勺还把钱借给别人买房。
???
叹气。
缺心眼都不能形容勺了。
勺缺的何止是心眼呢!
智商?
智商!
*
虽然吃药有效,但同时发现它的效用并没有想象中好用。
证据就是勺发现自己不能久坐,也不能一个姿势维持太长,必须活动才行。
不然就会觉得不舒服。
熟悉的心慌胸闷气短。
勺觉得自己可能落下心病了。
虽然最大可能这个毛病它就是因为活动量太少?
想起一句话:活动活动,要“活”就必须“动”。
这就是要活要动?不动就死?!
?_?心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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